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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廣告語引來“鄂爾多斯”商標糾紛關鍵詞:濟寧商標注冊 發(fā)布時間:2021/9/13 11:01:59 瀏覽量: 一句廣告語引來“鄂爾多斯”商標糾紛 “鄂爾多斯保暖羊絨衫,有了它再也不怕冷!甄別好羊絨保暖舒適,一件才168元!”因為擅自制作、傳播這句廣告宣傳語,兩家公司惹上了官司。 近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福建高院)就內蒙古鄂爾多斯服裝有限公司(下稱鄂爾多斯公司)起訴廣州聚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聚禾公司)、福建云網互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云網公司)等商標侵權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聚禾公司、云網公司在手機瀏覽器中擅自發(fā)布上述廣告宣傳語等行為,侵犯了鄂爾多斯公司就第3240572號“鄂爾多斯文字及圖”(下稱權利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須賠償鄂爾多斯公司經濟損失等共計10萬元。 鄂爾多斯公司是國內頗具知名度的服裝公司,其是權利商標的專有權人。2018年,鄂爾多斯公司發(fā)現華為手機瀏覽器發(fā)布了上述廣告宣傳用語,隨后在通過該頁面鏈接直接聯系商家后購買了相關服裝。鄂爾多斯公司經比對后認為,該服裝并非自己的產品,卻在商品及包裝袋上印有“鄂爾多斯文字及圖”標識,與權利商標相同或相似,涉嫌構成商標侵權。聚禾公司作為華為手機瀏覽器的運營方、云網公司作為聚禾公司廣告業(yè)務的推廣代理方,需就上述涉嫌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隨后,鄂爾多斯公司將聚禾公司及云網公司等共同起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云網公司作為聚禾公司廣告業(yè)務推廣代理方,其在承接廣告業(yè)務時,未能認真審核廣告主的真實身份及有效證件,致使鄂爾多斯公司無法直接向廣告主主張賠償,且云網公司對廣告內容未進行審核、甄別,導致由其受理發(fā)布的廣告侵犯了鄂爾多斯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故云網公司應對發(fā)布的廣告侵犯鄂爾多斯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聚禾公司對廣告主在其經營的瀏覽器上發(fā)布的廣告內容負有審核、管理的義務,但聚禾公司對利用其廣告平臺發(fā)布含有侵犯鄂爾多斯公司注冊商標的廣告信息、圖片未進行嚴格審核,對廣告主侵犯鄂爾多斯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存在過錯,應與云網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審法院結合在案證據,酌情確定聚禾公司及云網公司共同賠償鄂爾多斯公司經濟損失2萬元。 一審判決后,鄂爾多斯公司與聚禾公司均不服,分別上訴至福建高院。鄂爾多斯公司的主要上訴理由為一審判賠額過低,聚禾公司則堅稱自己未侵權。 福建高院經審理后作出上述二審判決。 釋法 該案二審法院福建高院法官張丹萍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采訪時表示,該案二審主要爭議焦點是:聚禾公司是否侵犯權利商標注冊商標專用權,是否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一審確定的賠償金額是否合理。 在第一個問題上,張丹萍表示,涉案廣告和被訴侵權產品上使用了與權利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標識,構成商標侵權。云網公司作為聚禾公司的推廣代理商,僅收集了廣告主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ICP授權書》復印件,未認真審核廣告主的真實身份、廣告內容及商標注冊或授權情況等,聚禾公司作為涉案廣告最終發(fā)布主體,在廣告主提供資料不齊全的情況下,仍然將涉案廣告予以上線發(fā)布,云網公司和聚禾公司均未盡到應盡的審核義務,對涉案廣告的發(fā)布均存在過錯,客觀上幫助廣告主進行宣傳和銷售,為廣告主的商標侵權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致使涉案侵權行為的影響范圍擴大,二者應承擔連帶責任。一審認定云網公司和聚禾公司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并無不當。 關于第二個焦點問題,張丹萍表示,鑒于現有證據無法證明鄂爾多斯公司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也無商標許可使用費可供參考,該案適用法定賠償。合議庭綜合考慮涉案商標的知名度較高,被訴侵權產品的銷量較大、銷售范圍較廣,云網公司和聚禾公司的主觀過錯程度和幫助侵權的性質,以及鄂爾多斯公司為此案維權支出的合理開支等因素,確定由云網公司和聚禾公司連帶賠償鄂爾多斯公司經濟損失等共計10萬元,鄂爾多斯公司關于一審判決確定的賠償數額偏低的上訴主張成立。(中國知識產權報 李偉 歐群山) 來源:濟寧商標注冊 http://sogoufan.cn/content/?487.html 上一條:如何準確把握馳名商標的認定標準 下一條: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常見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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